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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黎沫的怀里,说:“哥!你等我一会儿!别锁门啊!”    说完,他转身风风火火地跑了。    黎沫才拿稳玫瑰花,一抬头裴绍尊已经不见了。    他好笑地看着花,忽然想到电磁炉上还煎着牛排,赶紧回去厨房。    那头回到公寓的裴绍尊脱掉一身西装,揉了揉头发,换上卫衣便服。    意识到这次可是黎沫亲自下厨,赶紧从酒柜里翻出一瓶上世纪的红酒,法国原瓶。    再跑回黎沫的公寓,门依然没锁,黎沫也依然没在门前等他。    裴绍尊低头看到拖鞋整齐地摆在台阶上,嘴角浮现拽拽的微笑。    进门一看,刚才他带来的玫瑰花也已经拆了外包装,插在纤长的花瓶里。    此时黎沫正好端着两盘牛排走出来,但背对着客厅方向,没发现裴绍尊。    裴绍尊清清嗓子搞出点动静,走到黎沫身边晃了晃红酒,“感谢哥请我吃饭。”    黎沫一回头,瞧见与刚才完全不同风格裴绍尊,忍不住笑了。    他说:“你倒是客气,还带了酒。”    裴绍尊嘿嘿一笑,说:“要有气氛嘛!哇,哥,你太厉害了,我喜欢牛排!”    黎沫说:“还有色拉,马上就能好了。”    裴绍尊跟着黎沫来到厨房,看到他拌色拉的样子,忍不住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住黎沫。    黎沫被他抱得浑身一僵,“怎、怎么了?”    裴绍尊小声说:“哥,你知道嘛,看到你这样,我觉得我们俩应该已经结婚十年了。”    黎沫被他说得满脸问号,“你先松开。”    裴绍尊:“喔。”    他想,这大概就是爱情,遇到一个喜欢的人,就是连下辈子都已经想好了,还要在一起。    应黎沫的要求,裴绍尊坐在餐桌边乖乖等着。    黎沫捧着色拉碗过来,“齐活!”    裴绍尊抬眼看着黎沫揭开围裙,更可爱的是,黎沫套头衫的胸前印花是一只在啃萝卜的小白兔,萌吐血。    他掩饰兴奋起身给他们俩倒红酒,先举起酒杯,“干杯。”    黎沫与他碰了碰,道:“我不太会做菜,万一不合你胃口,先向你说声抱歉。”    “怎么可能!”裴绍尊激动地说,“简直色香味俱全嘛。”    黎沫心里松一口气,“那就好。”    两人没有马上点入主题,也没有讨论公事。    先在料理这件事上展开地聊了聊,黎沫听裴绍尊说自己特别擅长煮面。    然后,黎沫说:“以前有一阵子压力很大,我就烤了很多小蛋糕,把注意力专注在一件事上,这样就不会有压力。不过那个时候秘书他们总是在抱怨,说我故意养胖他们。”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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